企业信息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 9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临沂 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府佑大厦西座七楼)
  • 姓名: 戚建菊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法律顾问制度、河东法律顾问、铭星律师事务所 查看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16-05-19
  • 阅读量:119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按订单
  • 发货地址:山东临沂  
  •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报名,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制度、河东法律顾问、铭星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内容



    *十三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十四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广告,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时长、方式的规定,企业法律顾问,并应当对广告时长作出明显提示。






    *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缓解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五十四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法律顾问制度,发布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法律顾问报名,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河东法律顾问,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法律顾问制度、河东法律顾问、铭星律师事务所(查看)由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提供。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专业的员工队伍,力求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铭星律师事务所——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府佑大厦西座七楼),联系人:戚建菊。
    http://023de12649.cn.b2b168.com
    欢迎来到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因临沂河而得名的近代着名沂蒙革命老区、山水生态旅游胜地—临沂市。 具体地址是山东省临沂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府佑大厦西座七楼),联系人是戚建菊。 主要经营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法律顾问。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法律顾问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