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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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临沂 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府佑大厦西座七楼)
  • 姓名: 戚建菊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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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职能、郯城法律顾问、铭星律师事务所 查看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16-05-13
  • 阅读量:191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按订单
  • 发货地址:山东临沂  
  • 关键词:法律顾问律师,法律顾问培训,法律顾问职能,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职能、郯城法律顾问、铭星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内容



    *十五条 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法律顾问律师,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方法,不得作广告。

    前款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违反本法*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法律顾问职能,或者违反本法*十九条规定,郯城法律顾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十八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发布违法广告,或者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或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给予处罚的,应当通报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法律顾问培训,并可以暂停媒体的广告发布业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未依照前款规定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进行处理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顾问职能、郯城法律顾问、铭星律师事务所(查看)由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提供。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法律顾问”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戚建菊”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铭星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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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因临沂河而得名的近代着名沂蒙革命老区、山水生态旅游胜地—临沂市。 具体地址是山东省临沂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府佑大厦西座七楼),联系人是戚建菊。 主要经营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法律顾问。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法律顾问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