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三十八条 广告*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法律顾问制度,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人。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人。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三十五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三十六条 广告发布者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提供的覆盖率、收视率、点击率、发行量等资料应当真实。
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法律顾问报名,诚实信用,平邑法律顾问,公平竞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