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有本法*九条、*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的医疗器械和**方法广告的;
(三)违反本法*二十条规定,离婚律师职责,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二十二条规定发布**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三十七条规定,优秀离婚律师,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离婚律师费用,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六)违反本法*四十条一款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
*四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莒南离婚律师,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广告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广告作品和其他有关资料;
(五)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六)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十五条 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方法,不得作广告。
前款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