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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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临沂 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府佑大厦西座七楼)
  • 姓名: 戚建菊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买卖合同律师,费县合同律师,铭星律师事务所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16-05-06
  • 阅读量:93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按订单
  • 发货地址:山东临沂  
  • 关键词:劳务合同律师,房产合同律师,买卖合同律师,合同律师

    买卖合同律师,费县合同律师,铭星律师事务所详细内容

    违反本法*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

    违反本法*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违反本法*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

    违反本法*二十七条规定发布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的;

    违反本法*三十八条*二款规定,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人的;

    违反本法*三十八条*三款规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人的;

    违反本法*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的;

    违反本法*四十条*二款规定,费县合同律师,发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的;

    违反本法*四十六条规定,房产合同律师,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十九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二十条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买卖合同律师,费县合同律师,铭星律师事务所由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法律服务较具影响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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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因临沂河而得名的近代着名沂蒙革命老区、山水生态旅游胜地—临沂市。 具体地址是山东省临沂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府佑大厦西座七楼),联系人是戚建菊。 主要经营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法律顾问。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法律顾问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