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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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临沂 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府佑大厦西座七楼)
  • 姓名: 戚建菊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保险律师咨询、蒙阴保险律师、铭星律师事务所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16-05-06
  • 阅读量:112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按订单
  • 发货地址:山东临沂  
  • 关键词:保险律师咨询,保险律师索赔,工伤保险律师,保险律师

    保险律师咨询、蒙阴保险律师、铭星律师事务所详细内容

    *五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蒙阴保险律师,制定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规范。

    *五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工伤保险律师,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五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其在广告监督管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保险律师咨询,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保险律师索赔,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三十九条 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四十条 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保险律师咨询、蒙阴保险律师、铭星律师事务所由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提供。保险律师咨询、蒙阴保险律师、铭星律师事务所是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新的信息,联系人:戚建菊。
    http://023de12649.cn.b2b168.com
    欢迎来到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因临沂河而得名的近代着名沂蒙革命老区、山水生态旅游胜地—临沂市。 具体地址是山东省临沂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府佑大厦西座七楼),联系人是戚建菊。 主要经营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法律顾问。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法律顾问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